厨房人员卫生管理
㈠、所有的厨房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“健康证”并定期接受体验。
㈡、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接受卫生知识培训,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,做到“七勤”勤洗手、勤剪指甲、勤洗澡、勤洗衣服、勤洗被子褥、勤换工作服、使自己具有良好整洁的仪表。
㈢、在工作范围内不得随便地吐痰、吸烟、留长指甲、留长发、涂指甲油、涂口红、戴饰物等。工作时严禁谈笑打闹,不得在厨房范围内洗耳恭听除厨房用具,物料以外的物品。
㈣、保持良好的卫生操作习惯,上班时穿工衣,戴工帽、口罩,不得面对食品咳嗽、打喷嚏以及其他不卫生的行为,不允许用勺直接试味。
㈤、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洗手:
① 接触食物和食品用具前;
② 使用厕所后;
③ 咳嗽、打喷嚏后;
④ 接触未能煮熟的食物后。
㈥、洗手的正确方法:
① 先湿手
② 有肥皂抹手并搓洗;
③ 用清水冲洗;
④ 用纸巾擦干手。